一、招聘条件
1.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生态建设事业;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8:00至1月16日17:00(逾期不可注册登录)。应聘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要求:像素不低于220×300,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内,红底、蓝底或白底,照片须清晰,禁止使用有景物背景或缩放的照片以及P图、抠图、涂画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均不予受理)。另需在附件处上传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报考要求中所涉及的资料。
4.应聘人员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2.初审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但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整个流程,若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已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1月29日8:00至31日9:00通过 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笔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形式。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陕西世纪人才”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陕西世纪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通知将以短信、电话形式告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聘者应按照通知的面试时间和地点,携带所需的个人资料参加面试。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1: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的三甲医院,依据录用条件进行体格检查,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次复查,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60(九)考察
因应聘者放弃或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产生的岗位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聘用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所有招聘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一)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不接收邮件、电话、面呈等方式投递简历。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它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每一环节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应聘者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保证金等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认真甄别网站或其他方式发布的招聘公告,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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